來源:四川日報
??省市場監管局日前下發《關于建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的通知》,明確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如果符合信用修復條件,可自主申請移出“黑名單”,不用再等5年。
??“建立信用修復機制,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減少對企業發展的阻礙,優化營商環境。”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被列入情形的,由有管轄權的登記機關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通知》明確,信用修復機制適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區劃內登記注冊的,因未按期公示年報、未按期公示企業有關信息、公示信息弄虛作假、通過登記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等原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在屆滿3年內已糾正全部違法行為但未及時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從而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且近3年內未受到行政處罰、沒有被司法機關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等不良信用記錄。符合上述條件的“黑名單”企業可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如何移出?《通知》明確,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向省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申請書》;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企業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已履行相關義務的證明材料;年度審計報告書(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屆滿3年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無需提供此材料);誠信守法經營承諾書;市場監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提交申請后,學習測評合格的進入初審環節,由市場監管部門受理并決定是否移出。
??截至目前,全省有8074戶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